《可楼记》高攀龙文言文原文注释翻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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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可楼记》高攀龙文言文原文注释翻译 4 50

作品简介《可楼记》是明代文学家高攀龙的一篇散文。文中夹叙夹议,表达了作者对当时不合理的社会现象的看法。高攀龙的这篇《可楼记》,是迥出于凡俗的好文章,有描写,有志趣,并蕴含着一些哲理,而这些都浓缩在不过四百字左右的篇幅里,说明作者不仅气节高尚,还是文章妙手。

《可楼记》高攀龙文言文原文注释翻译 5 46

作品原文


可(1)楼记


水居一室耳,高(2)其左偏为楼。楼可方丈,窗疏四辟(3)。其南则湖山,北则田舍,东则九陆(4),西则九龙峙(5)焉。楼成,高子(6)登而望之曰:“可(7)矣!吾于山有穆(8)然之思焉,于水有悠然之旨焉,可以被(9)风之爽,可以负日之暄(10),可以宾月之来而饯其往,优哉游哉,可以卒岁矣!”于是名之曰“可楼”,谓吾意之所可也。


曩(11)吾少时,慨然(12)欲游五岳名山,思得丘壑之最奇如桃花源者,托而栖(13)焉。北抵燕赵,南至闽粤,中逾(14)齐鲁殷周之墟,观览及,无足可吾意者,今乃可斯楼耶?噫,是予之惑矣。


凡人之大患,生于有所不足。意所不足,生于有所不可;无所不可焉,斯无所不足矣,斯无所不乐矣。今人极力以营其口腹(15),而所得止于一饱。极力以营居处(16),而所安止几席之地。极力以营苑囿,而止于岁时十一(17)之游观耳,将焉用之!


且天下之佳山水多矣,吾不能日涉也,取其可以寄吾之意而止。凡为山水者一致也,则吾之于兹楼也,可矣。虽然,有所可则有所不可,是犹与物为耦(18)也。吾将由兹忘乎可,忘乎不可,则斯楼其(19)赘矣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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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品注释
(1)可:适合人意。
(2)高,使……高。
(3)辟:同“壁”墙壁
(4)九陆:指平原。
(5)峙:屹立、耸立。
(6)高子:作者自称。
(7)可:动词,适合人意。
(8)穆:同"睦",和顺
(9)被:通“披”,引申为享受。
(10)暄:温暖。
(11)曩:从前。
(12)慨然:激昂的样子。也指情绪激昂。
(13)栖:寄居。
(14)逾:越过。墟:遗址
(15)营:谋求。
(16)营居处:建造居住的地方。营:建造,建筑。
(17)岁时十一:文中指从每年适合游赏的时节中拿十分之一的时间。岁时,每年一定的季节或时间。十一,十分之一。
(18)耦(ǒu):两人耕地,引申为匹敌、相对,指事物有正有反。
(19)其:表揣测,大概。赘:多余。

《可楼记》高攀龙文言文原文注释翻译 1 60

作品译文

(这不过是)水边上一个小小的居室罢了,偏左室内往上搭一间小楼。楼大一丈见方,四面开窗。南边有湖有山,北面有农田茅舍,平原延展在东,九龙山耸立在西。小楼筑成,高子登临纵目四望,说道:“可以了!山使我感到和顺舒畅,水使我觉得悠远闲静,可以享受清风的爽快,可以得到冬日的温暖,可以迎接皓月的来临,又欢送它的归去,多好呀!多快乐呀!可以终老此地了!”于是起名叫“可楼”,意思就是我心满意足以为可以了。

从前我年轻时,志向很大,想要游遍天下名山,寻找一个像桃花源那样美好的处所,寄居下来。我北方去了燕赵,南方到过闽粤,中原跨越了齐鲁殷周的故地,观览所及的,没有可以满我之意的,何以现在对这间小楼却以为可以了呢?咦,这倒是我的疑惑了。

大凡人的大患,产生于不满足。人的意向中的有所不满足,产生于人的意向中的有所不可以;无所不可以,这就无所不满足,这就无所不快乐了。现在的人极力谋求山珍海味,顶多享受一饱罢了;极力建筑高楼大厦,顶多享受起居活动的几席之地罢了;极力营造亭台花园,顶多一年中去游赏一两次罢了,这些都有何用呢!况且天下的好山好水很多,我不能每天去游玩,只要可以寄托我的志趣就行了。天下的山与水都是一样的,我有了这座小楼,也可以了。当然,有所可以也就会产生有所不可以,犹如事物都是有正有反对待的一样。我将由此忘掉可以,也忘掉不可以,这样说来这座可楼也是多余的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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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品赏析

高攀龙的这篇《可楼记》,是迥出于凡俗的好文章,有描写,有志趣,并蕴含着一些哲理,而这些都浓缩在不过四百字左右的篇幅里,说明作者不仅气节高尚,还是文章妙手。

文中所描写的这座可楼,只有一丈见方,但主人登临其间,四望山水,尽入眼底,使他发出了“可矣”的感叹,因此名为可楼。作者还进一步申述了“可”与“足“的关系。有所不可便会感到有所不足;而无所不可,也就无所不足,更无所不乐了。可与不可和足与不足,是互相对待的两个概念,处理好二者的关系,懂得它们之间的道理,穷通得失也就不会在意了。高攀龙这里借他的小楼之名,表明他自己的处世之道,也是对世人的一个忠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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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简介

高攀龙(1562—1626),明代文学家、政治家。字存之,又字云从、景逸。无锡(今属江苏)人。1589年(万历十七年)进士,授行人。上书指责“陛下深居九重”,被贬谪为揭阳县典史,又逢亲丧家居,三十年不被起用。在此期间,他与顾宪成在家乡东林书院讲学,抨击阉党、议论朝政,影响较大,时人称为“东林党”。高攀龙为首领之一。1621年(天启元年),被召入朝任光禄寺丞,又升少卿。后因“红丸案”,上书指责朝中大臣,皇帝不听,反被夺禄一年。后又议任大理少卿、刑部右侍郎。1624(天启四年)擢升左都御史,与左副都御史杨琏等上书弹劾太监魏忠贤,揭发魏忠贤的党羽崔呈秀贪污受贿事状,被革职返乡。后崔呈秀派锦衣卫缇骑前往逮捕,他投池自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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