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狼三则·其二》文言文原文注释翻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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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品简介《狼三则·其二》选自蒲松龄的《聊斋志异》,《狼三则》都是写屠夫在不同情况下遇狼并杀狼的故事。第二则着重表现狼的欺诈伎俩。但最终却落得个被屠夫杀死的下场,作者借此肯定屠夫杀狼的正义行为和巧妙高明,突出狼的贪婪。第二则入选人教版语文七年级下册第30课。

详细参考:《狼三则·其一》 《狼三则·其三》 《 狼三则》全文注解

《狼三则·其二》文言文原文注释翻译 22 38

作品原文


狼三则·其二


一屠晚归,担中肉尽,止有剩骨。途中两狼,缀行甚远。


屠惧,投以骨。一狼得骨止,一狼仍从。复投之,后狼止而前狼又至。骨已尽矣。而两狼之并驱如故。


屠大窘,恐前后受其敌。顾野有麦场,场主积薪其中,苫(shàn)蔽成丘。屠乃奔倚其下,弛担持刀。狼不敢前,眈眈相向。


少时,一狼径去,其一犬坐于前。久之,目似瞑,意暇甚。屠暴起,以刀劈狼首,又数刀毙之。方欲行,转视积薪后,一狼洞其中,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。身已半入,止露尻(kāo) 尾。屠自后断其股,亦毙之。乃悟前狼假寐,盖以诱敌。


狼亦黠矣,而顷刻两毙,禽兽之变诈几何哉?止增笑耳。


注解
1.屠:这里指屠夫,即以宰杀牲畜为职业的生意人。
2.晚:在晚上。
3.归:返回,回家。
4.尽:完。
5.止:通“只”,仅有。
6.缀(zhuì)行甚远:紧随着走了很远。缀:连接,这里是紧跟的意思。
7.惧:畏惧,害怕。
8.投以骨:“以骨投之”,把骨头投给狼。
9.止:停止。
10.从:跟从。
11.并驱:一起追赶。
12.故:旧,原来。
13.屠大窘:屠户非常困窘急迫。大:很,非常。窘:恐怕,担心
14.恐:担心,害怕。
15.敌:敌对,这里是胁迫、攻击的意思。
16.顾:回头看,这里指往旁边看。
17.积薪:把柴草堆积在一起。薪:柴草。
18.苫(shàn)蔽成丘:覆盖成小山似的。苫:盖上。蔽:遮蔽。
19.乃:副词,于是,就。
20.弛:放松,这里指卸下。
21.前:上前。
22.眈眈(dān)相向:瞪眼朝着屠户。耽耽:注视的样子。相:偏指一方。
23.少(shǎo)时:一会儿。
24.径去:径直走开。去:离开。
25.犬坐于前:像狗似的蹲坐在前面。
26.久之:过了一会儿。之:助词,凑音节,无意义。
27.瞑(míng):闭眼。
28.意暇(xiá)甚:神情悠闲得很。意:这里指神情、态度。暇:空闲。
29.暴:突然。
30.以:用。
31.毙:杀死。
32.方:副词,正。
33.转:转身。
34.洞其中:在其中打洞。洞:挖洞。
35.意:意图。
36.隧:在柴草堆里打洞。
37.暴:突然。
38.以:来。
39.尻(kāo):屁股。
40.股:大腿。
41.乃悟:才明白。
42.假寐(mèi):原意是不脱衣服小睡,这里是假装睡觉的意思。寐:睡觉。
43.盖:承接上文,表示原因,这里有“原来是”的意思。
44.黠(xiá):狡猾。
45.顷刻:一会儿。
46.禽兽之变诈几何:禽兽的欺骗手段能有多少啊。变诈:作假,欺骗。几何:多少,这里是能有几何的意 思。
47.耳:语气助词,罢了。

《狼三则·其二》文言文原文注释翻译 21 43

译文

一个屠户在晚上回家,担子里的肉卖完了,只有剩下的骨头。屠户在路上遇到了两只狼,紧随着他走了很远。

屠户害怕,把骨头投给狼。一只狼得到骨头停止了,另一只狼仍然跟从他。屠户又把骨头投给它,后面得到骨头的狼停住了脚步,但是之前得到骨头的狼又跟上了。骨头已经没有了,但是两只狼像原来一样一起追赶。

屠户的处境很危急,担心前后受到狼的攻击。屠户看见田野中有个麦场,场主在里面堆柴,覆盖成小山似的。屠户于是奔向麦场,倚靠在柴草堆下,卸下担子拿着刀。狼不敢上前,瞪眼朝着屠户。

一会儿,一只狼径直走开,其中一只狼像狗一样蹲坐在前面。过了一会儿,狼的眼睛好像闭上了,神情悠闲得很。屠户突然起身,用刀劈砍狼的头,又劈砍几刀杀死了狼。屠户正想要走,转身看柴草堆后面,一只狼在其中打洞,意图想要钻洞进入柴草堆来攻击屠户的后面。狼的身体已经钻进入一半了,只露出屁股和尾巴。屠户从后面砍断狼的大腿,也杀死了这只狼。屠户才明白之前的狼假装睡觉,原来是用来诱惑敌人。

狼也是狡猾的动物,但是一会儿两只狼都被杀死了,禽兽的欺骗手段能有多少啊?只给人增加笑料罢了。

(1):而:连词,表转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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词性活用
1、狼不敢[前]  (方位名词作动词,上前)
2、恐前后受其[敌]  (名词作动词,攻击)
3、一狼[洞]其中  (名词作动词,打洞)
4、意将[隧]入以攻其后也  (名词作状语,从柴草堆中打洞)
5、其一[犬]坐于前  (名词作状语,像狗一样地)
6、[苫]蔽成丘  (名词作状语,覆盖)
7、一[屠]晚归  (动词作名词,屠夫)

通假字
止有剩骨,“止”通“只”,仅有。

一词多义
意 意暇甚(神情) 意将隧人以攻其后也(企图)
敌 恐前后受其敌(攻击) 盖以诱敌(敌人)
前 恐前后受其敌(前面) 狼不敢前(上前)

虚词的用法
(1)之
助词。禽兽[之]变诈几何哉:的
助词。久[之]:调整音节,不译
助词。 而两狼[之]并驱如故:位于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独立性,可不译
(2)以
投以骨:代指狼 以刀劈狼首:用
连词。 意将遂人以攻其后也:来
盖以诱敌:用来
使动用法
死:使……死,杀死。

省略句

省略宾语
“投以骨”中省略了“投”的宾语“之”,代狼,可补充为“以骨投之”。
“一狼仍从”中省略宾语“之”,可补充为“一狼仍从之”。

省略介词
“场主积薪其中”省略了介词“于”,可补充为“场主积薪于其中”。
“一狼洞其中”中也省略了介词“于”,可补充为“一狼洞于其中”。
“屠乃奔倚其下”中省略介词“于”,可补充为“屠乃奔倚于其下”。

省略主语
1.“顾野有麦场”中省略主语“屠”,可补充为“屠顾野有麦场”。

倒装句
“投以骨”中“以”是介词结构后置,正常语序应为“以骨投”。原文为“以骨投之”。

辨正

“其一/犬坐于前”中“犬”为“像狗一样”,作状语,非主语,准确翻译为“其中一条狼像狗一样蹲坐在前面”,所以节奏划分对于理解本文至关重要。如若节奏划分错误,则会产生误解,认为“其中一条狗蹲坐在前方”。简而言之,学习文言第一步应为节奏朗读,以初步感悟文意。

《狼三则·其二》文言文原文注释翻译 20 38

道理与启示

对于像狼一样的恶势力,不能屈服,不能幻想,不能妥协让步。必须敢于斗争,善于斗争,才能取得最终的胜利。面对“狼”要沉着冷静勇敢机智地把它们“杀死”。

从“一屠晚归”至“缀行甚远”,简洁地叙述了屠户遇狼的时间、地点和情况。一个卖肉晚归的屠户,在“担中肉尽,止有剩骨”,却又行人断绝,孤立无援的情况下,让两只恶狼给盯住了。草草几笔,就勾画出危急的处境,紧张的气氛,实在扣人心弦,为后面描述屠户的斗争策略作了铺垫。

(屠夫惧狼)面对意想不到的恶狼,屠夫首先是“惧”。于是采取迁就的策略,“投以骨”。屠夫最初认为,只要满足狼的贪欲,就可脱险。至“一狼得骨止,一狼仍从”,也似乎如他所料,使两狼“缀行甚远”的情况暂时有了改变,文笔十分曲折。可是照样投骨的结果,只不过让后狼暂时停脚,而“前狼又至”;直到骨头投尽了,也没有填饱饿狼的饥肠,而“并驱如故”,因此屠户处境更加危险。这就充分暴露了狼的贪婪本性,证明了屠户退让迁就策略的失败。这是第二层。

“屠大窘”,说明在危急的关头,他产生了激烈的思想斗争。他明白自己已面临生死抉择,或者被狼吃掉,或者把狼杀死。怕死是不行的,退让是无用的,唯一的方法是:杀狼。屠户已在事实面前吸取了教训,开始考虑如何改变“前后受敌”的不利条件。他机敏地环顾麦场且速“奔倚”在积薪之下,放下担子,拿起刀,利用麦场的有利地形,改变了途中两狼并驱的局面,避免了前后受敌的处境。“狼不敢前”是屠户敢于斗争的初步效果,并非它们开始退让。“眈眈相向”,说明两狼既凶狠又狡诈,也准备变换策略,寻机残害屠户。这样,双方进入相持阶段。这是第三层。

《狼三则·其二》文言文原文注释翻译 8 94

(屠夫御狼)第二段分两层:

第一层,从“少时”至“又数刀毙之”。作者在描写两狼对屠户“眈眈相向”之后,又变换笔法,写一只狼竟然自己走开,另一只狼装作驯良的家狗形态蹲着,然后闭着眼睛打盹,样子十分悠闲。这是狼在屠户持刀的情况下耍弄的新花招。文中故意不作说明,而是以细腻的笔触刻画狼的狡诈形象,让人们仔细品味,加深对狼的本性的认识。这时的屠户虽然不能猜透它们诱敌包抄然后夹击的花招,但对于狼的凶狠狡诈有了清醒的认识,所以不受这种假象欺骗,不是释刀自喜,而是趁机“暴起”,猝不及防地以刀劈狼首,结束了它的性命。文中狼的悠闲假象,屠户的暴起动作,相映成趣。

(屠夫杀狼)第二层,屠户杀了眼前的狼而准备赶路,又警惕地转视积薪后,发现了另一只正在钻洞的狼。作者借屠户的锐利的眼睛,点出狼“隧入以攻其后”的企图,揭露其“身已半入,止露尻尾”那种弄巧成拙的丑态,次“亦毙之”作了痛快的结束。行文至此,才以画龙点睛之笔点出屠户“乃悟前狼之假寐,盖以诱敌”的道理,与上层紧相呼应。这使屠户也使读者领悟到:只知狼凶狠的特性,不了解狼的欺诈一面,那就要受骗上当;只看到眼前的狼,却不注意暗藏的狼,满足于一时的胜利,到头来还会遭到失败。

第三段,是作者诙谐风趣的议论。作者指出狼的狡黠奸诈,而嘲笑其顷刻而毙的结局,也间接赞扬了屠户的勇敢机智,余味无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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写作手法:
1、先叙事,后议论
2、叙事简介生动,情节曲折
3、借物喻人,寓意深刻。
4.运用动作、心理描写刻画狼和人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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创作背景

《聊斋志异》是蒲松龄的代表作,在他41岁左右已基本完成,此后不断有所增补和修改。“聊斋”是他的书斋名称,“志”是记述的意思,“异”是指奇异的故事。全书有短篇小说491篇。题材非常广泛,内容极其丰富。多数作品通过谈狐说鬼的手法,对当时社会的腐败、黑暗进行了有力批判,在一定程度上揭露了社会矛盾,表达了人民的愿望。但其中也夹杂着一些封建伦理观念和因果报应的宿命论思想。被郭沫若评价道:”写鬼写妖高人一等,刺贪刺虐入骨(木)三分。“《聊斋志异》的艺术成就很高。它成功的塑造了众多的艺术典型,人物形象鲜明生动,故事情节曲折离奇,结构布局严谨巧妙,文笔简练,描写细腻,堪称中国古典短篇小说的巅峰之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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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品简介

《聊斋志异》,简称《聊斋》,俗名《鬼狐传》,是清代著名小说家蒲松龄的著作。(聊斋:书斋名;志:记录;异:奇怪的故事)书共有短篇小说491篇。题材非常广泛,内容极其丰富。《聊斋志异》的艺术成就很高。它成功地塑造了众多的艺术典型,人物形象鲜明生动,故事情节曲折离奇,结构布局严谨巧妙,文笔简练,描写细腻,堪称中国古典短篇小说之巅峰。

《聊斋志异》中有狼三则。其一被苏教版义务教育语文课本七年级上册收录为“专题 《狼》”,其二被选为沪教版义务教育语文课本八年级下册第34课《狼》,鲁教版义务教育语文课本六年级下册30课《狼》和人教版义务教育语文课本七年级下册第30课《狼》。

《狼三则·其二》文言文原文注释翻译 5 49

作者简介

蒲松龄(1640年06月05日-1715年02月25日),字留仙,又字剑臣,号柳泉居士,清代著名的小说家、文学家,现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洪山镇蒲家庄人。世称聊斋先生,自称异史氏。他出身没落地主家庭,连续四次参加举人考试而全部落榜。直到72岁赴青州补为贡考。郭沫若先生为蒲氏故居题联,赞蒲氏著作“写鬼写妖高人一等,刺贪刺虐入骨三分”,老舍也评价过蒲氏“鬼狐有性格,笑骂成文章”。著有文言文短篇小说集《聊斋志异》。《狼》一共三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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